殴打他人罪 Penal Code 242 -Battery
殴打他人罪 Penal Code 242 -Battery
1.加州的殴打罪的法律定义是什么?
加州对殴打罪的法律定义需满足如下要求: 如果你 1)有意地;2)以具有危害性或者侵犯性质的;3)碰触了某人。
需要要满足这三条,才能构成PC 242殴打罪。
为了更好地理解殴打罪的含义,让我们更仔细地看看该定义的关键要件。
触碰了别人
殴打的法律定义仅仅要求你身体接触了另一个人,而不要求你对他或她造成任何伤害。事实上,最轻微的触摸都可能构成殴打罪。
案例:
萨拉和她小儿子的老师朱莉,因为她儿子在课堂上的行为发生了争执。朱莉说了一些特别冒犯萨拉儿子的话后,萨拉朝她脸上啐了一口唾沫。
萨拉因向朱莉吐口水可能会构成殴打罪。这就是所谓的“触摸” 可能构成殴打罪。
即使触摸发生在下列地方,都有可能构成殴打罪:
通过受害者的衣服,和/或
间接地,被告通过中间物触摸“受害者”。
案例:
菲尔是一名大学生。在一次酒醉的聚会上,他用一个永久性的记号笔在一个女性朋友背上写下:——这个女人有点醉了,直到他快写完时才注意到他在做什么。
因为菲尔以冒犯的方式触碰了这位熟人,他的的行为符合殴打罪的要件,——尽管是通过用记号笔在她衣服上写字的方式。
加州法院还裁定, 冒犯性地触摸与某人身体密切相关,但实际上不是其身体一部分的东西同样能构成殴打罪。例如,非常用力地敲击他们手中的物体。
故意地
要判定殴打罪,你必须是“故意”触碰过别人,但这并不一定意味着你要违法,或者伤害他人。换句话说,被指控殴打罪,你不需要有殴打的意图,你只需要有意图做一些构成或导致殴打的行为。
以有害的或冒犯的方式
只有以有害或冒犯的方式触摸才会构成殴打罪。例如,这种触碰是暴力,粗鲁的,生气的,或不尊重的。
1.1 攻击罪 (Assault) 和殴打罪 (Battery) 的区别
加州的人身攻击罪和殴打罪是完全不同的犯罪,尽管我们经常使用“攻击和殴打”这个短语。两个罪名的主要区别在于: 攻击罪不一定包含实际身体接触,只需威胁,恐吓对方要进行殴打即可构成攻击罪。但殴打罪需要身体的接触。换句话说,攻击罪就像“企图攻击”,而殴打罪就像“完成攻击”。
2. 殴打罪的处罚是什么?
加州刑法典第242条规定的轻微殴打是轻罪,即对不会造成严重伤害,也不会对执法人员或其他受保护的人实施的殴打。可能惩罚包括:
a. 监狱服刑最高6个月;和/或
b. 最高罚款2000美元。
3. 最常见的法律辩护是什么?
在加州,应对殴打罪指控的最好方法是求助于经验丰富的刑事辩护律师。 她/他知道如何主张以下和其他法律辩护,以帮助击败这些指控:
你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或防卫他人
正当防卫/防卫他人的辩护适用于加州的殴打指控(以及其他罪行),前提是下列所有情况属实:
a.你认为你或第三人正处于危险中,如不采取行动,你或他人将遭受身体伤害;
b.立即使用武力是唯一制止危险的方式;
c.为了制止危险,你使用的武力是合理必要的。
例如:长时间以来,汤姆和他公寓大楼的经理吉姆关系不好。一天,吉姆在停车场洗车时遇到经理。吉姆戳了汤姆的胸口,汤姆的回应是推了吉姆。然后吉姆在潮湿的人行道上滑倒了,头部严重受伤。尽管吉姆只是戳了汤姆一下,但汤姆仍然可以通过正当防卫的法律手段为自己的殴打罪辩护。吉姆先非法地碰了他, 推吉姆是正当合理的反应。
然而,言语本身——无论多么具有攻击性——不足以证明殴打是正当的。只有当你有理由相信某人正处于遭受身体危害的危险中时,你的武力行为才可成为正当防卫/为他人防卫。
你并非故意实施武力(犯罪意图缺失)
即便殴打罪不需要刻意的意图去伤害别人,但你的行为必须是“故意的”,这样才构成殴打罪。因此,如果殴打是无意为之,意外事故可以作为辩护理由。
父母管教孩子的权利
有时针对父母的殴打指控与加州刑法典第273(d)条关于虐待儿童的指控有关。
在涉及父母对孩子的殴打案件中,所谓的“殴打”通常是一种父母试图管教孩子的合法的行为。与虐待儿童罪的指控一样,殴打指控可以通过证明你是在你惩戒你的孩子的权利范围内进行辩护。
父母可以用体罚来管教他们的孩子,只要这种体罚是合理的。
4. 哪些罪行与殴打有关?
与 殴打罪密切相关的其他罪名包括:
4.1 PC 243(d): 加重殴打罪(致使严重身体伤害) (Aggravated Battery)
如果你犯了殴打罪,并且殴打对受害者造成了严重伤害,那么你将面临刑法第243 条d 的指控,加重殴打罪。严重身体伤害是指对身体的严重损害,例如骨折或脑震荡。
加重殴打罪,根据案件情节,可被指控轻罪或重罪。轻罪处罚是监狱服刑一年。重罪定罪将会面临2-4年监禁。
4.2 PC 243(b)和243(c)(2):殴打警官罪
加州法律对殴打对某些职业的人的惩罚更加严厉。如果你殴打的对象为狱警或司法,执法机构工作人员,消防队员,医务人员,救生员,保安,动物管理员等,罪行加重,可能将被面临1年-3年的监狱服刑。
4.3 PC 243(e)(1): 家庭暴力罪
刑法典第243(e)(1)条,家庭暴力是属于暴力犯罪的一种,也属于殴打罪。只是被指控这个罪名,受害者为配偶或亲密伴侣,家属等。(详请请参见 家庭暴力 文章,此处加链接)。
家庭暴力罪根据受害者的受伤程度,可被判轻罪或重罪。轻罪可处以高达2000美元的罚款,并可能面临长达1年的监禁。被告还需参加殴打者的课程。
4.4 PC 243.4: 性侵犯罪
加州刑法典第243.4条规定性侵犯是一种不同于轻微殴打、加重殴打或家庭暴力的犯罪。性侵犯包括为了性满足、性唤起或性侵犯而触摸另一个人的“私密部位”。
根据作案情节,性侵犯罪可以是轻罪,或重罪。例如,如果对受害者造成严重伤害,被告则可被判重罪。轻罪最高刑罚为6个月或1年。重罪需服刑2-4年。性侵犯的犯罪记录将永久保留,被告还需遵守犯罪者登记要求。
4.5 PC 368: 虐待老人罪
刑法典第368条规定,规定故意或疏忽对65岁或以上的人施加身体/精神痛苦,即构成虐待老人在罪。重罪将面临2-4年监禁,以及高达6000美元的罚款。
5. 殴打罪的受害者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吗?
可以。受害者有权起诉施暴者,要求赔偿其医疗费和工资损失等费用。即使是施暴者在刑事案件中没有被定罪,甚至没有被指控殴打罪,受害者仍有在民事诉讼中起诉施暴者的权力。只需要足够的证据证明殴打的犯罪事实成立,便可以要求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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