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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刑法典 236 PC - 非法禁锢
在加州,非法侵犯一个人的人身自由被定义为非法禁锢。即违反某人的意愿将其非法限制、拘留或挟持。
非法禁锢可以被指控为轻罪或重罪。该罪行最高可获刑县监狱坐牢 3 年。此外,值得注意的是,非法监禁不仅只适用于执法人员。
例子:
未经同意将一个人锁在任何空间内。
丈夫在争吵中抓住妻子,不让她离开家。
警察在没有合法权限或没有逮捕令的情况下拘留嫌疑人。
法律辩护
刑事辩护律师主要使用以下几种策略对非法禁锢作抗辩:
表明被告人确实获得法律授权扣押受害者;
受害者事先同意拘留或禁锢。
被告这么做是出于正当防卫
企业主拥有店主权利
被告人正在行使他/她的父母权利。
处罚
在加州,非法禁锢案常被指控为轻罪。 可能的处罚包括:
在县监狱服刑最高一年和/或,
罚款最高 1,000 美元。
当被告被发现其行为涉及暴力或威胁行为时,可以将非法禁锢指控为重罪。重罪非法禁锢最高可判处三年监禁。